首页 法治建设 洛川县检察院:公开听取辩护人意见 提案件质量促司法规范

洛川县检察院:公开听取辩护人意见 提案件质量促司法规范

日前,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辩护人意见的规定,就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郝某某等人涉嫌骗取贷款、非法拘禁等罪一案召开会议,集中公开听取了该案四名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意见。以集中公开形式听取辩护人意见在该院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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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屈永荣主持。会上,各辩护人围绕案件背景、被告人行为定性、涉嫌罪名等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详细、充分的阐述;承办该案的员额检察官对辩护律师依法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表示欢迎,并将在案件审查中依法、充分考虑辩护律师意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及律师提出意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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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的徐增满律师表示,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在检察机关参加正式的集中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会议。公开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与辩护律师作为控辩双方不仅有对抗,也有合作,这是践行和谐司法理念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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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的胡超奇律师表示,检察机关集中公开全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是实现有效辩护的有益尝试,同时也促进了同案辩护律师间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借鉴,有利于辩护律师修订辩护方案,提升辩护效果。

副检察长屈永荣最后强调,这次会议是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既有利于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又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同时,也体现了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开放包容听取辩护人意见的态度和作为。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增强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职业认同感和信任感,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让律师成为强化新时代法律工作,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好伙伴。(贾  蕾)

责编:张颖

编辑:武明/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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