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建科,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03年10月到凤县检察院参加工作至今。现任院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第二检察部主任 。入院以来,他在党的建设、脱贫攻坚、检察业务等方面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党的建设工作被市委、市政法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先进集体”。
脱贫攻坚工作中他身先士卒,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他通过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库建科同志主办高某等22人开设赌场涉恶案,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事实多、社会影响大且社会关注度高。库建科办理该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的有机统一,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动态监督引导,确保案件办案效率
2019年“1.18”高某等人开设赌场案发后,库建科作为主办员额检察官和专案组人员第一时间进入凤县公安局提前介入案件,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意见,商讨下一步取证方向及重点,确保侦查强制措施无缝衔接,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专案组坚持动态跟踪,引导侦查机关严格依法全面收集证据,及时协商解决办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案件的侦、捕、诉、审有效衔接。“1.18”高某等人开设赌场案开庭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形势依旧严峻,为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库建科同志加班加点,审查案件,积极与法院商议制定疫情期间庭审预案,为案件庭审的顺利进行夯实了基础。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案件办理阶段,库建科同志考虑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对宽严相济、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将案件证据瑕疵、程序瑕疵等问题解决在起诉前,做到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认罪认罚适用的基础。在审查起诉阶段库建科同志多次前往看守所提审,理清案件、固定证据,他积极向各犯罪嫌疑人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本案16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因涉案人员多达22人,且案件性质为涉恶、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库建科同志在适用认罪认罚中充分考虑各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积极退赔赃款等情况,根据各嫌疑人是否有前科、是否构成累犯、是否构成自首等情节,在提起公诉中分层级、分对象就各犯罪嫌疑人提出量刑建议,最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证据与起诉书指控一致,提出量刑建议基本上被凤县人民法院采纳。
治本清源、助推社会综合治理
库建科同志在办理案件中结合发现的基层农村群众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娱乐方式单一、聚众赌博有所抬头等问题,向案发镇及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从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建立赌博防治责任制、集中力量整治、加强宣传、倡导健康文明文化娱乐方式、丰富群众农闲生活等方向提出建议。同时主动监督、配合被建议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各接收单位对照检察建议内容逐项整改收效良好,通过开展打击赌博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加农闲就业机会、加强相关部门工作衔接等措施的落实,有力打击了赌博犯罪行为,切实提高了群众自觉抵制赌博的法律意识及参与拒赌、禁赌的积极性。(李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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