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七个“宪法日”到来之际,镇巴县兴隆镇在“人与茶广场”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镇巴县兴隆镇主要领导现场进行了法制宣传动员讲话,对各级各单位开展“宪法日”法制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镇、村(社区)、派出所、食药所、司法所、镇妇联、医院、中、小学校等驻镇单位有关负责人,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队员共同向广大村民、学生宣传《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发》、《妇女权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广场上人来人往,行人纷纷涌向咨询台,有询问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有咨询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探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有反“家庭暴力”诉求的……。参与法制宣传的公安干警和“志愿者”运用专业法律知识逐一耐心解答,参与群众满意而归。
活动当天,兴隆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十年禁捕告知书》等宣传品500余份,广泛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知识,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兴隆镇域内的楮河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活动,禁止捕鱼期10年。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按照分工迅速启动了“法制宣传周”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冬季安全生产,推进了矛盾纠纷化解进程,把法律知识送进了家家户户,全镇18000多人再次掀起了“学宪法、懂宪法、守宪法、护宪法”主题教育热潮。(段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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