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近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化名)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召开首例未成年人案件相对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侦查人员、辩护律师、法定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到场参加,就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是否可以作相对不起诉进行讨论。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并对与会人员的提问进行了现场答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当场谈了自己对酒后驾车严重危害的认识,表明愿意认罪认罚,其法定代理人也诚恳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今后将对孩子严加管教,加强沟通交流,督促孩子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侦查人员、指定辩护人、听证员都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意见。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承办检察官还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
本次听证会举办的非常成功,到达了预期效果,也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本次未成年人不公开听证会,是扶风县检察院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一次积极探索。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升案件办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的一次尝试,同时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刘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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