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法庭,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庭审活动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互联网“云上法庭”系统顺利结束,有效避免了被告人王某因参加庭审活动往返几千公里的诉累,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李某和王某因感情不和,李某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王某福建省打工,随即通过邮寄方式向王某送达了诉状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王某表示自己身在福建,回来参加诉讼往返路程好几千里,花费大,不能前来参加庭审。了解到王某实际困难之后,承办法官使用了互联网法庭“云上法庭”系统进行了网上开庭,被告王某在福建省通过手机app程序登录互联网“云上法庭”参加了庭审,原告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整个网上开庭过程中,视频质量好,语言清晰,交流顺畅,庭审结束后原被告核对了笔录,被告王某在手机屏幕上进行了签字,电脑自动进行了保存,庭审顺利结束。
2019年以来,彬州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坚持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全咸阳市率先建成了互联网法庭,并实现了基层派出法庭全覆盖。在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免费提供了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智能诉状生成一体机、诉讼服务终端机、便民复印机、自助查询机、小法机器人、自助售卖机等智能诉讼服务设备。积极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通过各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线上与线下结合、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当事人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终端就可以实现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等目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彬州法院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庭审,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真正实现了省时、省力、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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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沨/刘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