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群众走进米脂县城区派出所值班室,称其儿子姬某被人殴打。接此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经查,米脂县职业中学学生何某与米脂中学学生姜某恒出于为各自同学协商纠纷一事相约10月2日下午在滨河公园凉亭处见面。在协商过程中,话不投机,何某一伙五人与姜某恒一伙五人发生斗殴,致姬某眼皮划伤出血,在县医院缝合十余针。
查清来龙去脉后,米脂县城区派出所办案人员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经所务会讨论研究认为此事参与双方都是未成年,事发后又主动筹集了姬某的医药费,认错态度端正,调解处理较为妥当。
于是办案人员积极组织双方家长和学校促成和解,并于10月10日上午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派出所郭宏平通报了案情,并严厉训诫了涉事学生,责成双方作出保证并定期向学校作思想汇报。两所学校的保卫负责人对米脂县城区派出所在此事件中付出的努力表达了谢意,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涉事学生的动态管理,同时向在校学生作出警示。会后,所有家长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捺印。
此事件的圆满解决,有效遏制了纠纷的进一步扩大。通过派出所、学校和家长三方座谈的形式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让学生多了一份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同时也是“枫桥经验”在校园纠纷中的一次创新实践,为米脂县城区派出所在“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中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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