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洛川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人藐视法律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民警执法权益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日前,在洛川县府北街某饭店,刘某、元某、龙某、梅某吃饭喝酒后在结账时以饭店没有给他们赠送果盘为由和工作人员张某、王某等人发生争吵,时间长达一小时许没有结账。
饭店工作人员报警后,凤栖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在口头了解事情经过后,进行口头调解,刘某等人不听劝说,还继续和饭店工作人员吵骂,并对出警民警进行辱骂、拍照、搂抱。民警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形下,口头传唤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嫌疑人刘某、龙某时,元某和梅某又用身体挡住警车不让走长达约30分钟,严重阻碍了民警执行职务。
凤栖派出所经过连续加班调查取证,及时查清刘某等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6月1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目前,刘某等四人已送交拘留所执行,有力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威,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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