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澄城县韦庄镇调委会主持下,韦庄法庭、韦庄司法所及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快速调解了一起邻里间的排除妨害纠纷。
老人王某和张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宅院隔路修建,王某家住路北,张某家住路南。王某宅院南墙倒塌,认为是近年来张某在其南墙附近栽种柿树、杏树导致,双方协商未果而产生纠纷。经村组多次调解无果,王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将其栽种的柿树、杏树移除,并且恢复其地貌。
群众利益无小事。韦庄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特殊性,为减轻两位老人诉累,承办法官张晓勇将案情反映至镇调委会,经过镇调委会、法庭和司法所联合研判,认为此事可启动“三调联动”,有可能使该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调解中,澄城县韦庄镇调委会工作人员、法庭办案人员、司法所调解员、村级调委会主任共同参与,通过现场勘察,分别与当事人悉心交流、了解真实意图,围绕争执和争议焦点,从邻里关系出发,耐心细致地对双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释之以法,晓以大义,最终促使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该起纠纷。
该起纠纷调解中,法庭办案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村干部能各自发挥各自所长,启动“三调联动”模式,实现了情、理、法的多元融入,最大限度地整合了资源、简化了程序、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也使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的对立情绪和对抗状态明显减弱,达到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供稿:澄城县韦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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